马尾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马尾区(古属福州府闽县)位于东经119°37′,北纬25°29′,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闽江下游北岸,距闽江口17海里,是福建省的军商要港,福州的水上门户。这一带正是乌龙江、白龙江与琴江三江交汇的地方,三江自闽安镇、长门流入东海。东南临江与长乐区隔江相望,东北毗邻连江县琯头镇,西与晋安区宦溪镇接壤,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质构造处在中国东南沿海华厦系第二复式隆起带东缘福州盆地东侧,属江口溺谷海湾型游沙堆积,区内第四系厚度一般为30-40米,自山边沿江增厚,基岩为变质火山岩和花岗岩。马尾属南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全年冬短夏长,温暖湿润,温和多雨,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19℃,是夏日避暑休闲的好去处,境内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年降雨量约1382毫米。地表水资源丰富,闽江年过境径流量611.35亿立方米。土壤有红壤、潮土、风沙土、盐土和水稻土等5种。植被属南亚热带季雨林和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交接处,种类繁多,主要为常绿阔叶林,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榕树、相思树等。2018年10月,马尾区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和2018年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